發(fā)布日期:2022-09-29 18:02 瀏覽次數(shù):
本標準規(guī)定了石材加工工藝的防塵技術措施和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石材加工中具有粉塵職業(yè)危害的工藝和作業(yè)過程。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2801 生產過程安全衛(wèi)生要求總則
GB 16225 車間空氣中呼吸性矽塵衛(wèi)生標準
GB/T 18664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石材 stone
從天然巖體中開采出來,并經加工成塊狀或板狀材料的總稱。
3.2
石材加工 stone processing
以大理石、花崗石、板石等為原料通過切割、研磨、雕刻等工藝,加工成建筑裝飾材料、工藝品及其它用途產品的過程。
3.3
切割 cutting
用鋸切機等設備對天然石材荒料或大塊人造石基料進行鋸切和分割的作業(yè)過程。
4.1 石材加工應優(yōu)先采用有利于保護作業(yè)人員職業(yè)健康的工藝和設備。
4.2 石材加工應優(yōu)先采用機械化、自動化和密閉化的作業(yè)方式。
4.3 石材加工設備應根據(jù)工藝合理選用通風除塵裝置。
4.4 石材加工過程應采取粉塵控制措施,在粉塵逸散嚴重場所宜采取綜合控制措施。
4.5 石材加工作業(yè)場所應符合GB 12801和GB 16225的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石材加工作業(yè)場所應綜合考慮粉塵發(fā)生源的位置,合理布置工藝設備。
5.1.2 石材加工生產過程應采用濕式作業(yè)方式,產生粉塵的設備宜采取局部密閉措施。
5.1.3 石材加工室內作業(yè)場所應安裝通風除塵設施。
5.1.4 采用自然通風的作業(yè)場所應采取噴霧降塵等綜合措施。
5.1.5 石材加工自動化生產線應設置集中通風除塵系統(tǒng)。
5.1.6 石材加工作業(yè)場所應采取二次揚塵控制措施,定時進行地面清掃。
5.1.7 通風除塵系統(tǒng)應定期檢測和清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5.2 切割
5.2.1 切割工藝應選用自動灑水、產塵少的切割設備,并配備具有護塵蓋的專用鋸臺。
5.2.2 框架鋸機、切機等切割設備應采用吸塵罩,連接吸塵罩的吸風管應置于粉塵散發(fā)中心。
5.3 研磨
5.3.1 石材研磨過程應減少手工操作,并采用水磨工藝替代干磨工藝。
5.3.2 石材研磨宜選用自動研磨設備和連續(xù)研磨機械,并配備吸塵罩裝置。
5.3.3 拋光過程宜采用半密閉作業(yè)方式,并采取防護措施。
5.4 其它工藝作業(yè)
5.4.1 石材數(shù)控加工中心應密閉防塵,無控制室但有崗位的染塵生產場所,應設密閉防塵的工作人員值班室。
5.4.2 在異型石材加工中,雕刻機、磨邊機、倒角機等設備應采取局部密閉措施并設置排風罩。
6.1 接觸粉塵崗位的作業(yè)人員應佩戴防塵口罩,噴砂作業(yè)人員應穿戴噴砂服。
6.2 個人防護用品應按GB/T 18664要求進行維護、保養(yǎng)、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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